【中國財經報】中共湖南省財政廳黨組: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彰顯財政擔當
作者:
中共湖南省財政廳黨組
來源:
中國財經報
發布時間:
2023-09-25 14:53
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彰顯財政擔當
中共湖南省財政廳黨組
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: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新時代建設農業強國的重要任務,人力投入、物力配置、財力保障都要轉移到鄉村振興上來。”湖南省財政系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三農”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,進一步扛牢財政支農強農責任,不斷強化投入保障,持續優化政策措施,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不斷彰顯財政新擔當、貢獻財政新力量。
堅持把加強“三農”投入保障作為應盡之責
近年來,湖南省持續加大“三農”投入保障,2017-2022年農林水支出年均增長5%,持續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,下一步要進一步健全鄉村振興多元投入保障機制。
用“活”增量。加大財政“三農”投入力度,推動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向鄉村振興領域傾斜,土地出讓收益優先支持“三農”發展,保障全省農林水支出和財政銜接資金規模只增不減。
盤“活”存量。優化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,推動涉農項目資金審批權限下放,集中財力辦大事,實現“統得起”“放得下”“接得住”,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規模效益和集聚效應。
激“活”變量。用好財政資金“藥引子”,健全政銀擔合作機制,擴大農擔業務覆蓋面和普惠率,協調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,用好鄉村振興產業投資基金,完善鄉村金融服務體系,撬動更多資金資源“上山下鄉”投入鄉村振興領域。
堅持把支持鄉村產業發展作為重中之重
聚焦糧食安全穩根基。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,圍繞“藏糧于地、藏糧于技”,加強耕地保護提升,推廣高標準農田建設“投貸聯動”模式,支持建設種業創新高地、農業科技裝備制造高地,健全糧食生產者利益保障機制,促進糧食產業鏈深度融合,把糧食穩產保供、提質增效的根基筑得更牢。
聚焦特色產業蓄動能。突出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傾斜支持,推進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,支持開發農業多種功能、挖掘鄉村多元價值、推動一二三產融合發展。圍繞“強龍頭、補鏈條、興業態、樹品牌”實施千億優勢特色產業升級工程,創建一批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示范區,打造一批優勢特色產業集群、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園,建設一批農業產業強鎮,發展一批“湘江源”蔬菜等湘字號品牌,做足做好“土特產”文章。
聚焦聯農帶農促增收。支持壯大富民強縣產業,做大做強農產品加工業,加快發展現代鄉村服務業,著力支持鄉村旅游、農產品直播直銷等新業態,加快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建設,帶動小農戶融入產業鏈、價值鏈、利益鏈,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,讓農民挑上“金扁擔”。
堅持把補齊農業農村建設短板作為當務之急
在“政策集成”上下功夫。加大資金整合和政策銜接力度,統籌運用危房改造、飲水安全保障、美麗鄉村建設等財政扶持政策,保持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、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等的財政投入強度,著力補齊農村信息通信、農產品倉儲保鮮、電商物流等突出短板。
在“城鄉融合”上下功夫。推動公共服務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,堅持重心下移、財力下沉,支持城鎮供水、污水處理、垃圾清運等基礎設施向周邊農村延伸,推動教育、醫療、文化等公共資源在縣域內優化配置,促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、公共服務共建共享。
在“財政引導”上下功夫。按照“盡力而為、量力而行、因地制宜、切實管用”的原則,開展鄉村建設財政承受能力評估,既要充分保障,又不吊高胃口。完善財政扶持方式,通過以獎代補、先建后補、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,引導農民投工投勞,從“要我干”向“我要干”轉變。
堅持把提升資金使用績效作為關鍵之舉
下階段,要強化動態監控。充分利用預算管理一體化信息系統、財政資金動態監控平臺、陽光審批平臺等,實現對涉農資金的全流程監測、追溯、分析和核查。
嚴格財會監督。聚焦惠民惠農資金等重點開展監督,扎實推進全省惠農補貼資金重點抽查行動,三年實現所有縣市區全覆蓋。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,深化“財審聯動”改革,嚴肅整治各類違紀違法問題。
加強績效評價。結合“績效管理提升年”行動,進一步加強績效評估及結果應用,將“用錢必問效、無效必問責”融入到涉農資金分配、使用、管理各環節,提高財政支農政策效能和資金使用效益。
堅持把完善鄉村治理體系作為長久之策
向改革要動力。進一步圍繞健全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體系目標,統籌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、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農村綜合改革試點試驗,扶持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,完善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政策,不斷增強基層組織的自我發展和服務能力。
向管理要潛力。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管理、村級財務管理,統籌盤活鄉村資金資源資產要素,提高鄉村財政財務管理標準化、規范化水平,確保政策和資金直達基層、落地見效。
向人才要活力。加大鄉鎮財政干部培訓力度,三年內實現財政所長輪訓全覆蓋,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,支持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和鄉村社會組織發展,推動鄉村治理平臺搭建和鄉村數字治理能力提升,持續激發鄉村發展活力。
原載于2023年9月16日《中國財經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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